依据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GB_T32151.4-2015)》,以电解铝厂为单元,通过对供电方式(自备电、网电),网电企业所在区域等细节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得出了2020年全国电解铝厂铝电解环节电力消耗产生的排放数据。其中,自备电厂的排放因子采用0.85kg.CO2/kWh,各地区电网的排放因子采用国家气候中心发布的2012年数据(暂无最新数据)。研究结果显示,2020年中国建成产能4250万吨/年,铝电解环节电力消耗产生的排放的加权平均值为10.3t.CO2/t.Al, 最低值为7.0 t.CO2/t.Al, 最高值为12.1t.CO2/t.Al, 全国有41家电解铝厂合计1270万吨/年产能的排放低于全国平均值,占30%。分地区来看,水电丰富地区排放较低,其中云南省排放最低,为7.1 t.CO2/t.Al,四川、贵州、湖北、广西、青海、福建、甘肃等省区的排放也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以上研究将有助于电解铝企业了解自身在全行业的排放水平。另外,加权平均排放数据将为国家主管部门确定电解铝行业碳排放交易基准线提供重要参考。从排放累计曲线分析,加权平均线之下的空白面积和平均线之上的阴影面积相等,如果基准线取值在加权平均值之下,则意味着全行业可出售的排放配额将小于需要购买的配额,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全行业需付出碳排放成本;如果基准线取值在加权平均值之上,则全行业将获得碳排放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电解铝行业碳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还不尽完善,以上研究结论是基于现有数据和规范得出的,未来安泰科将密切跟踪相关基础数据的更新情况,对电解铝企业碳排放分析系统进行持续完善。
文章来源:安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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